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 年7 月21 日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国资产法产[2006]108 号《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