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信投资”)有关股权转让和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永信投资与本公司最大债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永信投资以现金和所持本公司30%股份——计35,397,983 股收购东方资产拥有的通化金马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87,510 万元,同时永信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3,255,455 股股份质押给东方资产。
    二、工作进展
    1、永信投资持有的本公司30%股份——计35,397,983 股股份的转让登记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转让后永信投资持有本公司82,595,29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0%,东方资产持有本公司35,397,98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88%;
    2、永信投资持有的本公司53,255,455 股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即日起至东方资产申请解冻为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将敦促第一大股东永信投资及时与东方资产办理债权交割手续,确保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