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七次监事会于2006年7月25日在云南省文山县开化镇双赢酒店八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云山主持,与会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6年半年度审计报告》,会议认为: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要求,对公司200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的2006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经与会监事审核《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
    1、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密措施,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2006年半年度报告信息的工作人员均遵守公司信息保密的制度。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没有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三、同意《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预案》。本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股东变更情况,同意马东来先生、尹书良先生、王丽华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增补张云虎先生、张仁波先生、蔡涌先生为公司监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