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方案要点
    根据本方案,以公司2006年6月30日流通股本67,793,846股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与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相结合的方式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向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同时非流
通股股东向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股。 相当于本次对价安排流通股
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2.427股的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公司非流通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对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在*ST 华新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时,华润丰将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尚未明确表示其是否同意参与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华润丰偿还代
为垫付的股份及利息,或者取得华润丰的书面同意。
    3、截止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润丰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35,393,074股被质押。华润丰承诺将于股权分置改革临
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之前解除其应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质押
。四川省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5,824,000股被司法冻结,四川省创
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将于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
登记日之前解除其应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冻结。
    华润丰、四川省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通过合法方式解
除质押或冻结。如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质押或冻结未能及时解除,将在交易
所同意后延期举行*ST 华新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截止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除华润丰、四川省创源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存在股份冻结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不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和冻结的情形
,但由于距方案的实施有一段时间,上述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
存在被司法冻结、划拨的可能,将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造成一定的不确定影响
。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将赔偿其他股东
因此而遭受的损失”;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
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是与新增股份收购资产工作结合进行。因此在本公
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议案后,本公司董事会将发布
审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股东会议通知,确定本次相
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日和网络投票时间。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7月14日起停牌,2006年7月
29日刊登《股改说明书》。本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8月8日复牌,此段时期为
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8月7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
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
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8月7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
革方案,经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可延期公布协商确定的改
革方案。
    4、与本次股改相关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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