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下午4时在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长陈辰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监事会认为: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核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