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市场经济意味着流动,意味着互动。随着中国民营企业的日益壮大,“只进不出”的现象正逐渐改变,“走出去”的企业与日俱增。
这些企业“走出去”的现状如何,遇到了什么困难,需要什么支持?相信这些问题也是读者所关心的。
为此,本报特策划了本期特刊,关注中国民企“走出去”的情况。
“太敏感了,现在什么都不能说。”一连三个礼拜,记者致电商务部研究院海外投资研究中心邢厚媛,问及《意见》出台的情况,总是得到相同的回答。
这份令无数民营企业牵肠挂肚的《意见》,全称是《关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的若干意见》,在5月中旬全国民营企业“走出去”促进与交流大会上,发到了每个参会企业家手里。消息人士透露,该文件“最迟也会在7月前出台”。
而已至8月,《意见》仍不见踪影。记者仅仅能够打探到的消息是,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近日正连续召开会议,加紧讨论《意见》出台的事宜。
苦盼政策出台
这份《意见》的酝酿肇始于去年商务部和全国工商联建立的“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长期合作机制”。今年,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亲自指示商务部研究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工作,并将全程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加快出台《意见》的步伐。
在很多民营企业家看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到海外的广阔天地去“大展作为”,这份《意见》的重要性甚至可以和去年的“非公经济36条”媲美。
记者在拿到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发现,最具实质意义的是第三部分“加强政策支持,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文中表示将“在财税、融资、外汇、保险等各项政策方面加强政策支持”。
其中对融资支持的表述最令人兴奋:将加强金融服务,在充分评估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融资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在境外上市、发行债券、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筹资;非公有制企业经批准可为其境外子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商务部对外经济合作司陈润云处长告诉记者,《意见》目前已经征求完成国务院17个部门、各地商务局、工商联以及民营企业家的意见。“文件就是要把刚性的东西先落下来。只要文件出来,下一步盯着各部门出细则。”
此外,据陈润云透露,《关于加快
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这份“更大的文件”已经由商务部和发改委上报到国务院,“原则上已获通过”,文件将从国家高度对“走出去”予以支持。
相比《意见》,令政府更谨慎的就是在国外建立若干个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规划。按照商务部年初的工作计划,今年将在境外建10个左右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而6月底商务部研究院院长柴海涛将这一数字提高到50个。
“‘年内’、‘10个’这些都是概说,不是说10个以后就不批了,也不是说两年以后就不再办了。”对于合作区数量的多少,商务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赵闯对此解释,“数字不是绝对的。”
他表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只是一个总概念,具体形态完全靠企业创造。而其中的重点不是“建”,而是“经营”:“谁建的这个园区,谁就要把这个园区经营下去,要有凝聚中国企业成规模来投资、招商的能力。”
投资体制繁冗依旧
民营老板普遍感到,现在国家对它们“走出去”上已没有太多限制,但还缺少帮助它们的“抓手”。
陈润云介绍,目前国家对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的支持不可谓不多:以财政为例,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享受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下境外加工贸易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及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等的支持。
“这些资金起到的是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陈润云解释,比如对外投资加工贸易项目,商业银行可以把贷款利率全部贴掉,这比任何外国政府优惠贷款还要优惠。另外,对外承包工程前期采购设备的流动基金,可以贴息到50%;境外资源开发类项目的前期考察、可行性报告可以贴掉上一年度花费费用的一半。
“怎么把现有政策用好用活,这对民营企业非常重要。”陈润云告诉记者,不是国家没有政策,而是很多企业根本不知道。
其原因在于,非公有制企业缺少像国有企业在信息上获得上情下达的渠道。《意见》的第四部分中,表示将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信息网络服
务系统,为企业提供有关国家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资源状况、贸易投资及经济合作项目等信息服务。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部副部长隆国强对这种财政补贴的做法提出了异议。财政补贴来自纳税人的钱。在“引进来”阶段,由于引进外资能为当地带来就业、税收、经济发展,因此为外商减免部分税收是可以理解的,老百姓也认可。“但如果在对外投资问题上,给某个特定企业某种税收优惠,老百姓就要问,为什么要给它优惠?”
“我们目前的确也有一些鼓励性政策,但总体上看,名目较多,而力度不大。”隆国强认为,当前企业“走出去”阶段的主要矛盾不在“鼓励”,而在于“便利”。也就是说,当前政府最需要做的是解决便利化问题,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为企业提供信息等方面的指导性服务,而没有必要直接为企业提供太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遗憾的是,《意见》在“投资便利化”的提及上十分笼统,语焉不详。
目前,一个对外投资项目需要从基层商务部门逐级上报到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等各部门,耗费很长时间。这使得企业不是担心对外投资项目不能
获批,而是担心耗费时间太长,等到审批终于通过,市场机会早就被竞争对手抢走。
隆国强认为,商务部已经为境外投资企业制定出了分国别和产业的指导目录。在这个基础上,应该让程序简化,只要符合规定,就马上批准,不需要由基层到中央层层上报。他认为政府可以设立一个单一的机构来核准,这样可以大大节约时间。
除了简化审批程序,他还认为应放宽审核标准。“当前中方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中央核准,我认为应该把这个金额限制提高到1000万美元或2000万美元。目前中央正鼓励‘藏汇于民’,而企业对外投资正好可以消化掉多余的外汇。”
呼唤金融工具创新
“贴息是不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企业能够贷到款。”华力集团董事长汪力成认为,“走出去”的根本瓶颈还在金融体制的落后。“如果贷不到款,还谈得上贴息吗?”
在目前中国的金融体制中,主要担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贷款支持的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两
家政策性银行,它们主要做中长期贷款,其中政策有贴息的优惠贷款最长能达到15年。但由于它们的贷款额度很有限,难以满足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需求。
而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可以承担国家信用保险公司给做过担保的项目。而现实中,由于对风险的考量导致其放贷的情况寥寥无几。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家戏言:“咱们的商业银行是无风险银行”。他认为解决问题的根本不在于现在让民营企业参股商业银行,“不是股份改革而应该是机构改革,允许民营企业自己设立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贷款是否适合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未必。“短融长投”一直是民营企业最大的软肋,商业银行短期贷款对民营企业来说是不合算的。汪力成表示:“表面上短期贷款利息是低的,中长期贷款利息是高的,但是为了一年半载还要把这些资金来回地流转,大大增加了境外资金的流转压力,甚至让企业走上短融长投的不归路!”
“现在企业最大的问题不是因为缺钱,而是没有金融机构来帮助企业承担风险。”邢厚媛在全国民营企业“走出去”促进与交流大会期间表示,大型海外开发项目往往有着诱人的预期,需要打破常规思维,为企业提供特别的融资渠道。
有着在东南亚、俄罗斯投资经历的汪力成曾考虑过境外融资,即允许企业用自身资产抵押境外银行的贷款,但还是遇到了政策的限制:“国外很多人愿意借款,但这个口子能不能开?”
据陈润云介绍,在国家对境外融资的口子没有放开,国家外管局对外债上还有很多要求的情况下,还是有企业还是在“偷偷地做”。他以苏丹的油气开采项目为例,有企业开发了一个项目以后,立即成立一个项目公司,于是各大欧美财团很快蜂拥而至,“抢着”来做融资方案,资金难题迎刃而解。
邢厚媛介绍,美国的政策性银行不管贷款,只管担保,担保额在海外投资资金的60%至80%,剩下的再由企业和政府承担。“我们能不能把风险在国家、银行、企业三者之间分摊一下?”她认为,用担保机制来分担风险才是关键所在。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