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7月3日公告中承诺在2006年7月31日前启动股改程序,现有关股改材料已呈报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履行相应的审批和备案程序,但由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环节较多,截止到2006年7月31日本公司仍没有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备案表,因此无法启动股改程序。
    本公司预计2006年三季度前能获得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股改备案表,因此本公司承诺在2006年三季度前启动股改程序。
    对于本公司未按照承诺进行股改,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深深地歉意。
    以上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