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27日-7月31日(期间的交易日)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2006年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农民巷125号公司5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晓喜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2401人,代表股份231475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2
%。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21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2%。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2400人,代表股份21475790股,占公司流通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21456393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5
%;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2367人,代表股份1691185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7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说明书(修订稿)》及《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1、 总的表决情况 项目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赞成比例(%)
投票表决的股东 231475790 229404647 2060343 10800 99.11
其中:流通股股东 21475790 19404647 2060343 10800 90.36
非关联股东 21448440 19377297 2060343 10800 90.34
非流通股股东 210000000 210000000 0 0 100
2、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表决情况
1 代玲 912300 同意
2 张立伟 618000 同意
3 贾金山 500000 同意
4 袁涛 454702 同意
5 彭榆 450726 同意
6 阙静 397840 同意
7 阎豹 381000 同意
8 邹家铭 342858 反对
9 刘书文 341100 同意
10 范新园 340000 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赵荣春律师、殷广智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通过的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