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8月1日在安徽省六安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首先推选孙国君先生为召集人,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孙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孙国君先生简历详见2006年7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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