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摩根士丹利发表研究报告表示,QDII(合格境内投资者制度)实行初期的投资额度规模不大,对在海外市场上市的内地企业利好作用有限,难以推动这些企业的估值获得调升。 大摩报告指出,相对环球风险因素及资金流的变动,QDII对企业的影响较细;而且,虽然内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及亘惠基金能够利用QDII投资海外,但当中只有社保基金能够投资股市,故其实际对股市的影响有限。 惟大摩认为,地产、基建、交通及电讯类型的蓝筹股,长言而言,仍可成为QDII的投资目标。(jl) *编者按:本文只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要约、招揽或邀请、诱使、任何不论种类或形式之 申述或订立任何建议及推荐,读者务请运用个人独立思考能力自行作出投资决定 ,如因相关建议招致损失,概与《经济通》、编者及作者无涉。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