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833,405 股, 由于黄显情、黄墩清曾任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该二人自2006 年7 月15 日起半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以此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7,725,640 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06 年 8 月 8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所有流通股东以共10 送3.5 股的比例获付15,470,000 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 年8 月1 日,经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
    2005 年8 月8 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06 年 8 月 8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1,283.3405 万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1.03%、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21.51%和公司股份总数的7.29%;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 台州丹玉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303,120 1,303,120 1.12% 2.18% 0.74%
2 黄墩清 2,769,130 2,769,130 2.38% 4.64% 1.57%
3 黄显情 2,338,635 2,338,635 2% 3.92% 1.33%
4 廖亮 2,140,840 2,140,840 1.84% 3.59% 1.22%
5 苏艳 2,140,840 2,140,840 1.84% 3.59% 1.22%
6 曾林福 2,140,840 2,140,840 1.84% 3.59% 1.22%
- 合计 12,833,405 12,833,405 11.03% 21.51% 7.29%
    注:1. 由于黄显情、黄墩清曾任公司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该二人自2006 年7 月15 日起半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2005年8月8日起,在12个月内 严格履行承诺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 个月届满
后,12 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
13.50 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
行除权除息处理),24 个月内其持有苏泊尔股份占苏泊尔现有总
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0%;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的两
个月内,若苏泊尔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每股人民币5.90 元(若
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
行除权除息处理),则苏泊尔集团将在二级市场上以不高于5.90
元的价格增持苏泊尔股票,直至买足600 万股或苏泊尔的股票价
格高于5.90 元;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苏泊尔集
团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苏泊尔集团同时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若苏泊尔
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况,苏泊尔集团将代其支付因质押、冻结而
无法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
苏增福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2005年8月8日起,在12个月内 严格履行承诺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 个月届满
后,12 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
13.50 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
行除权除息处理)。
苏显泽 同上 严格履行承诺
台州丹玉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2005年8月8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完毕
廖亮 同上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完毕
苏艳 同上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完毕
曾林福 同上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完毕
黄墩清 同上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完毕
黄显情 同上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完毕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其中: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71,962,475 70,659,355
境内自然人持股 44,387,525 32,857,240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2、内部职工股
3、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4、高管股份 10,000 10,000
5、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16,360,000 103,526,59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59,660,000 72,493,40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9,660,000 72,493,405
三、股份总数 176,020,000 176,020,000
    五、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根据核查,截至核查报告签署之日,苏泊尔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至苏泊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12 个月之日(即2006 年8 月7 日),苏泊尔集团、苏增福和苏显泽的限售承诺仍未履行完毕,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不得上市交易;台州丹玉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曾林福、黄显情、黄墩清、苏艳和廖亮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的限售承诺将履行完毕,该等限售股份将于2006 年8 月8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由于黄显情、黄墩清曾任公司董事,该二人自2006 年7 月15 日起半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若苏泊尔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况,苏泊尔集团将代其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未发生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因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形,苏泊尔集团未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
    2.不存在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及本公司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的情形。
    3、由于黄显情、黄墩清曾任公司董事,该二人自2006 年7 月15 日起半年内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上限售股份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锁定。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3. 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 8 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