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4日接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甬国资(2006)15号〕,本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