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8月2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二届董事会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8月7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 董事缪双大先生、谭伟楠先生、独立董事王武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并分别委托缪志强先生、马培林董事和关伟独立董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缪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年产5万吨苯胺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预计将于近期试车投产,由于苯胺系利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氢气进行生产(氢气约占年产5万吨苯胺项目原料成本的10%),且两个项目的生产场地毗邻(苯胺项目系租用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大量的原料罐区(苯罐)、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及管网需要共用,故该两个项目的产品生产流程之间存在必然的关联关系。考虑到生产流程、安全控制等方面的因素,并为避免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日常交易成本,同意公司变更苯胺项目实施主体,将苯胺项目分公司的全部资产按帐面价值12,242.05万元出售给控股子公司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年产5万吨苯胺项目改由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