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加会议董事和独立董事9名,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本公司2006-015号公告)。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