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第四大法人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594.04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933.6499万股的6.39%。上述股权于2005年8月18日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详见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临时公告)
    该公司已于2006年8月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94.0459万股股权协议转让给了四川省电力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临时公告)
    本公司从日前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获悉:该公司持有的乐山电力1594.0459万股股权,已于2006年8月8日全部解除了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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