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出席对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8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选吉勤之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委托书格式附后)。
    异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8月30日、3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006年9月1日上午8:00-9: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飞亚达科技大厦20楼(518057)
    4.联系人:郝惠文 陈 卓
    5.电话:(0755)86013992 86013669
    传真:(0755)83348369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临时议案有(无)表决权。
    如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0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