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将重新评定“中华老字号”企业,这次评定将从1600家已经获得中华老字号的企业中,选择“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品牌”的1000家老字号作为新的“中华老字号”,这也就意味着其余的600多家企业将退出老字号的行列。 就在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的时候,北京一家老字号企业却遇到了麻烦,有人拿出了证据,说这家赫赫有名的老字号企业是个冒牌货,这家企业就是信远斋。
今年五月,从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传来消息:现在市面上销售的信远斋酸梅汤是假的。顿时间,消费者一片哗然。随后,信远斋被告上法庭,有意思的是,这次告信远斋的也是信远斋。
萧宏苋:信远斋是我家的祖传,并依法注册在先,1983年工商注册,1985年商标注册,之后陆续地又出现了几家信远斋,从这个时候开始我认为有问题了,那这个事都是可查的,如果真是要对这个知识产权有这么好保护的话,或者这个事是不应该有的,信远斋告信远斋,荒唐之极!这是我打不着的官司。
萧宏苋,信远斋蜜果店的法人,“信远斋”商标的持有人。今年5月份,他一纸诉状,将与他的蜜果店同名的信远斋饮料公司告上了法庭。
常建秋:他爸爸在信远斋待了半年,只不过都姓萧,他这么一改,再加上一些什么杂文野史写的信远斋是萧姓的。他就非得说自己是信远斋传人。
常建秋,信远斋饮料公司董事长,他使用信远斋商标已经近20年,他所经营的信远斋酸梅汤目前在北京同类产品市场上排名第一。已经在信远斋饮料公司工作了20年的常建秋,现在必须要弄明白一件事儿:到底谁是“信远斋”真正的主人。
是啊,到底谁是“信远斋”真正的主人呢?这要从萧宏苋家的信远斋蜜果店说起。据萧宏苋的回忆,他的父亲萧凯,也就是信远斋的传人,在1983年拿到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后召集了信远斋还健在的三位老技师,一同开办了“信远斋蜜果店”。虽然萧凯老人当时已经六十多岁了,但是仍然想把信远斋这个招牌立下去。
萧宏苋:一类是饮料,饮料是以酸梅汤为代表,酸梅汤,秋梨糕。饮料这一类是酸梅汤和秋梨糕,酸梅汤又分为三种,一种是液体的,一种是浓缩的叫酸梅卤,还有一种是酸梅糕,是糕点的糕。
转眼间,萧家的信远斋蜜果店已经开了两年了。1985年,萧凯老人做出了一个当时很多人都不会做出的决定:给信远斋注册商标。从此信远斋这家百年老字号有了属于自己的商标,也从法律上明确了萧家对“信远斋”这三个字的持有权。就在萧家拥有了信远斋商标没过多久,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办事处就成立了信远斋饮料厂,厂长就是常建秋。这个常建秋也不是信远斋的外人,上个世纪80年代,老信远斋还有三位老技师健在,而常建秋就是其中一位技师萧勇海的徒弟。
常建秋:我们农场想建一个饮料厂,农场的水很好,就把萧勇海这老技师接过来了。
记者:他有技术?
常建秋:有技术,当初我在那当会计,就是搞成本核算,什么原料什么的,我问的很细很细,这个只是说,明天我跟头头说你过来跟我当徒弟得了,我这徒弟哪个也没有你上进,这样来说,我才跟老技师才开始学。
随后,常建秋将信远斋还健在的三位老技师全部从信远斋蜜果店聘走,三个师傅一个徒弟开始了信远斋饮料厂的筹备工作。
常建秋:这套人马都筹到一起,把这个老字号恢复回来了,所以从1986年恢复到现在,整整20年,市场上卖出的东西,只要有信远斋三个字的,百分之百都是我的。
1986年,信远斋饮料厂建起来了,常建秋准备注册信远斋商标,这时候他才发现,他生产的酸梅汤已经不能取名叫信远斋了。
常建秋:不知道萧凯注册了这么多, 他能把汽水注册了,冰淇淋注册了,牛奶,咖啡,所有能注的东西他全给注了。
1995年,在没有申请到“信远斋”商标的情况下,常建秋注册了“景山”商标。依靠着经验丰富的老师傅的指导,常建秋干得有声有色,10多年里,信远斋饮料厂生产的的酸梅汤在同类产品中拔得了头筹,信远斋饮料厂也实行了股份制的改革,更名为信远斋饮料公司。2000年,正当常建秋准备继续扩大经营规模的时候,他突然接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告他的正是信远斋蜜果店的萧宏苋。萧宏苋状告常建秋的理由非常简单:信远斋饮料公司在饮料瓶体的显著位置使用了信远斋的商标,这属于侵权行为。
萧宏苋的代理律师张雪花:你可以看一下,这个注册商标是景山,而不是信远斋。
记者:就这块是吗?
萧宏苋的代理律师张雪花:是。消费者严重的一种误导,他这个产品应该是景山牌秋梨膏,那你就不能说老字号信远斋秋梨膏,让很多消费者一看的话造成这种认识,这是信远斋的秋梨膏,这就是信远斋的酸梅汤,造成这样一种认识。
萧宏苋:去到商标局去注册,目的是什么呢,花钱去注册,要求寻找也是一种庇护,当我给他钱,他给我商标证的时候,同时就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呢,我的商标证是有专用权的,商标法的主要利益之一,是保护商标的专用权。
这时候,常建秋却向法院提出,信远斋商标是被萧宏苋的父亲恶意抢注的。
常建秋:那时候还不知道,我们注的时候我师傅说他注上了,注我们那个时候我师傅给他做东西他都不说把商标注册了,这些老头跟着忙活半天,谁都没注,他给注上了。
原来,萧宏苋的父亲萧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并没有征求三位信远斋的老师傅的意见,常建秋认为,信远斋如果没有这些老技师,就不可能存活。如果萧凯征求大家意见的话,商标应该归大家共同所有,而且那时候信远斋饮料厂也已经进入筹备期间,在那种情况下注册信远斋商标,常建秋认为属于抢注。那么,萧家的做法算是抢注吗?
萧宏苋:我信远斋是1983年6月22号工商注册,我信远斋商标是1985年2月27日注册,后来常建秋的信远斋饮料厂,参于1986年9月4号工商注册,他的景山商标随即于1986年11月就注册了,可见我信远斋有了两项注册后,还没它这一号,何谈抢注,又抢谁的注。可见信远斋好使,在市场上能帮他赚钱,那这个不就是这个欺世盗名嘛,你的商标是不是景山的。你为什么不把你的景山突出使用呢。你为什么去突出别人的呢,这个是一目了然嘛。
当年萧宏苋的父亲注册了信远斋商标,到底算不算恶意抢注呢?双方各执一词,为此,周刊记者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专家。
律师杨兆全:这个不算恶意抢注。
记者:为什么?
杨兆全:因为这个注册人在注册的时候,并没有说其他的人进行长期的大规模的使用这个商标。
所以它并不是说想注册完了以后,来侵犯这些人的权利,因为这些人所谓的筹备这些阶段并没有公诸于社会,并没有被其他人所了解,所以这个注册人他没有这个侵权的恶意。
2001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信远斋饮料公司因为在包装的显著位置使用了信远斋蜜果店的“信远斋”商标,侵犯了信远斋蜜果店的商标权,扰乱了蜜果店的市场经营,裁定信远斋饮料公司赔偿信远斋蜜果店经济损失8万元,并禁止信远斋饮料公司使用“信远斋”的商标。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双方都表示不服。在萧宏苋看来,这八万块钱远不足以弥补他的损失。
萧宏苋:我的利益是什么,应该我享有专用权,是别人不能够这么样的侵权,如果你要侵权,你的侵权所得全部应该作为赔偿,这是法律的规定,全部作为赔偿,那保护知识产权怎么保护,你赚了一个亿赔一分,难道这也是叫一种保护吗?对不对,小偷比如说抢了银行了,抢了一百万,拿出一千块钱来,这叫惩罚吗?
官司结束了,法院却告诉萧宏苋,要把信远斋饮料公司的产品全部清出市场有一定的难度,就在萧宏苋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2001年,信远斋饮料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撤销信远斋蜜果店对“信远斋”商标的使用权,理由是:从1997年到2000年,信远斋蜜果店连续三年没有使用“信远斋”商标。我国《商标法》的第四十条规定: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持有人不能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明,商标局将撤销其注册商标。那么,问题的焦点是,信远斋蜜果店连续三年没有使用“信远斋”商标的情况到底是不是真实的呢
萧宏苋:他说我没有经营,你看这不是我的经营发票吗?你看,
记者:我们能看一下最后一张发票的日期吗?
萧宏苋:你看,这个是
记者:这个是1997年2月。
记者:他那个三年是从几几年开始算起?
萧宏苋:他们诋毁我,说我三年没有使用,让商标局撤销我的商标,商标法里有一条三年不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去告,有这么一条。但首先我给你强调的是,是我的对手在一审败诉之后,到商标局去诋毁我,以三年不使用为由,要求商标局去撤销我的商标。
记者:那他说的是事实吗?
萧宏苋:(沉默)
萧宏苋到底有没有连续三年没有使用信远斋商标呢?萧宏苋的解释是:他生产的酸梅汤在市场上遇到了很大的阻力,而这个阻力就是来自于已经抢先占领市场的信远斋饮料公司。
萧宏苋:
我们当时出厂这个酸梅汤,还有酸梅卤,还有秋梨糕,但是我们的这个销售人员在市场上,就是阻力很大。因为市场上好多都是它的这个产品,我们的人进去推销的时候,有的商店它都不要,因为我们这已经有信远斋这个产品了。跟它们说我们是真的,说不通,因为它各种应该有的证明都有,什么工商执照,什么这个等等的,它都有,这个阻力太大,而且销售人员完不成任务,
而1997年的信远斋饮料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初具规模的饮料公司,员工有50多名,他们生产的信远斋酸梅汤陆续摆上了北京很多超市和商店的柜台。萧宏苋认为,如果没有信远斋饮料公司,他生产的酸梅汤也许能销售得更好。迫于销售的压力,1997年之后,萧宏苋的“信远斋酸梅汤”停产了,这之后,他开始了种种维权行动,对于在1997年到2000年使用信远斋商标的情况,萧宏苋给出了这样一番解释。
萧宏苋:商标法里实施细则也说了,(商标可以)用于广告宣传,什么交易文书以及其它业务活动,
为了维护我的商标的专用权,难道这不是使用吗?记者采访我的时候,我能不给他出示商标证吗?我在法院立案的时候,我不出示这个商标证行吗?所以这个毫无疑问,你怎么能撤销我呢?我都真是一点都不理解。
萧宏苋的这番解释显得有些勉强,我国2001年出台的《商标法》就明确规定了持有人对商标的使用范围限于商业活动之内,而萧宏苋所说的并不属于商业活动。为了进一步证明商标曾经被使用过,萧宏苋给我们出示了唯一能见证信远斋蜜果店进行过酸梅汤生产的物证
—— 一瓶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密云饮料厂生产的“萧记信远斋酸梅汤”。
记者:为什么是这种颜色会淡呢?
萧宏苋:它就应该是这种颜色,茶色。
记者:咱们这个喝起来口味怎么样?
萧宏苋:口味相当不错,乌梅味很重。
记者:我看咱们对信远斋介绍的时候,说咱们选料上非常非常讲究?
萧宏苋:对。
记者:跟我们说说选料上怎么讲究?
萧宏苋:选料要。我给你看一下。
很遗憾的是,在接下来的谈话里,萧宏苋并没有给周刊记者详细描述信远斋酸梅汤的具体味道和色泽,周刊记者又进一步进行了询问。
记者:您还记得当时就是咱们自己的酸梅汁是怎么?
萧宏苋:记得,记得。
记者:还记得?
萧宏苋:。。。。。
看起来,萧宏苋对信远斋的传统食品并不是非常熟悉。信远斋酸梅汤,入口时让人感到酸、甜、香、凉,沁人心脾,饮用后又有唇齿留香的口感,由于真材细做、货真价实、产品声誉经久不衰。这是很多典故中对信远斋酸梅汤的描述,为什么作为信远斋传人的萧宏苋却并不清楚呢?
常建秋:
他(萧宏苋)爸爸就不会做,我们的这个老技师帮他做的,你想那时候他(萧宏苋)在图书馆工作,他爸爸死以后他才辞职,谁去教他做,每个都是有个方子,但是他也不会用啊,你去过他家吗?一个小杂院里面一拐弯,那个就是他的注册地源,他注册地点就是在那北帽胡同九号。
常建秋的这个说法让周刊记者着实意外,为了求证这一说法,我们辗转找到了一位曾经在老信远斋工作的老人。
张韶武: 萧凯在信远斋,就半年,当副经理,就到天津稻香村了,我在这儿当总经理,我不知道吗?他虽然掌握一些配方,但他没有操作过。
张邵武,信远斋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最后一任总经理。说起信远斋蜜果店为什么关门,张老先生认为,原因就在于萧凯并不会做信远斋的酸梅汤。
张韶武: 他不知道,他没做过哪能知道,光知道搁多少蜜,多少个秋梨膏,那不行。每一道手续很严格的,那做不出来。
用配方也做不了,因为工具的时候,火候,掌握火候过程,要求,没有实践经验的话,他做不了。
原来,萧凯在新中国成立前只在信远斋工作了半年就离开了,对于信远斋的传统工艺并不熟悉。这样一来,随着信远斋饮料厂的成立,老师傅们一个个离去,信远斋蜜果店生产的产品味道就发生了变化。
张韶武: 他做了一些产品,曾经他爱人给我送过来,尝过。我吃过蜜饯,这最近才知道,
不是他本人做的,请了几个老师傅,给他做成的,成立一个小企业。所以他本人也好,他儿子也好,他萧凯本人也好,他做不了,根本做不了。
对于张邵武的说法,萧宏苋并不认可,他认为继承老字号并不只是继承工艺那么简单,继承老字号的文化才是最重要的。
萧宏苋:
我觉得这个就是一个传统文化,我们这些年老字号文化是传统文化当中的一部分,而且也是挺重要的一部分,当我们把这个传统文化去不弘扬,不继承了,不传承了,或者说在把它砸烂砸碎了,再想恢复肯定是很难的。
看来,萧宏苋对信远斋的制作工艺的确是陌生的,拥有信远斋商标的他只好打出了“弘扬传统文化”这张牌。那么,对于信远斋的传统制作工艺,常建秋又了解多少呢?
常建秋:我跟你讲信远斋最难的是什么呢,它的小食品上面,糖蘸什么,蜜饯什么,这是最难做最难做的,第一要挑,这第一道过手要挑出三分之一来,挑合格的东西以后呢,你婴儿的宝宝装,刚出生小儿穿的衣服,里面有一层小平绒,买这个绒布做成口袋,把那个果放在里面,干什么呢,就是晃,我们这个果子互相撞互相的磨,这是什么作用呢,就是让它发亮,磨亮,
这个时候用冰糖去蘸它,红亮红亮的,漂亮极了。
如今,信远斋的老师傅们已经相继去世,常建秋是目前为数不多的能够掌握信远斋小吃制作工艺的徒弟之一。但是,让他不能接受的事实是,信远斋却并不属于他。
常建秋:
我觉得特冤就在这,我们俩不是一个竞争对手,好比说,他也做酸梅汤,我也做酸梅汤,所以他做不过,我告他他太大,我给他告倒,让他赔我,从这20年来就我一个人在做,市场上就没有他一瓶的东西。
2001年,就在常建秋申请撤销信远斋蜜果店使用信远斋商标之后,萧宏苋就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复核意见。这之后的2005年,信远斋商标的使用时间即将到期,萧宏苋又向国家工商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申请了商标延展,这样,萧宏苋对信远斋商标的使用权就从2006年开始重新生效,一直延期到2015年。随之双方又出现了一个新的争议:如果工商总局核实了信远斋蜜果店确实在三年内没有使用信远斋商标,它还能在信远斋商标明确归属萧宏苋的情况下撤销其使用权吗?也就是说,做出撤销使用商标的是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延展商标使用决定的是商标局,它们两方做出的裁定,到底哪个有效呢?
马莉雯律师:这个是吸引人的要点,就是说它涉及到商标撤销和商标续展这两个时间段互相有一个制约,以至于这个商标权利处于一种就是很模糊的状态,或者是争议的空间大家就各执一词。
记者:其实很多的外人,包括一些可能行业的人,他也有可能搞不清楚?
马莉雯律师 马莉雯:没错,是这样的,就是在国家工商局案件指导处,我们也是咨询过,他们也是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包括人民法院。
马莉雯律师认为,这种情况虽然少见,但也并不复杂,商标续展和商标撤销是两个概念,续展是为了商标继续有效存在,而撤销商标则是在商标有效存在的基础上才能裁决商标的归属问题,所以二者并不矛盾。
马莉雯律师: 这个问题是一个特别迷惑人的问题,
商标局也不是给他延到2015年,是商标续展,续展是什么意思呢,是商标有效期是10年,那么快到期的时候就要申请续展,
也就意味着商标有效期可以无限期地续展,只要是10年一展就是永远有效的,那么就意味着如果十年不续展它就是自动消失了。
目前,信远斋商标侵权案已经再次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拥有信远斋真正手艺的常建秋和拥有信远斋商标使用权的萧宏苋,到底谁会赢得这场官司呢?
萧宏苋:应该划个句号了。应该划个句号了。
记者:如果再划不了句号怎么办?
萧宏苋:我觉得不会。
记者:你觉得这个案子就是可以了结了?
常建秋:还得等三年。
律师马莉雯:这个过程呢,不见得很快就能一个反映的判决,因为这个案子有一个制约因素,这个因素是这个商标到底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
在周刊记者结束对萧宏苋采访的时候,向萧宏苋提及:如果信远斋商标侵权案胜诉,他将如何把这个百年老字号的招牌延续下去?萧宏苋给了我们这样的回答。
萧宏苋:弘扬它,信远斋的产品,还有比如在琉璃厂的时候,起到了一个休闲的,它是经营吃喝,具有休闲功能的这么一个店铺嘛,所以从休闲文化这方面,也是可以做的。
再一个就是关于这个什么,一方面可做的就是影视,或者什么剧本这一类的,我觉得下一个再拍这个老字号的电视剧什么的,应该非信远斋莫属。
当记者问常建秋打算如何经营信远斋的未来的时候,
常建秋:我们耍的是手艺,我要做就是做最漂亮,就是信远斋的,我让人出大拇哥,
就这么一点小野生山楂,我要把它揪花,去把,把籽挤出来,就剩一个空壳,捏扁了它摆好了以后再熬糖去腌制。(接)所以这些诀窍的东西,再不做真要失传了就完了。
现在我这没有一个男孩儿,就两个女孩儿。 我现在觉得趁我有生之年教她做点东西。
老信远斋的故址在北京著名的古玩街琉璃厂的东街,如今的琉璃厂商业气氛浓厚,到这来买东西的也以外国人居多,周刊记者本来只想故地重游,看看老信远斋的铺面究竟变成什么样子了,没想到,琉璃厂的很多人告诉我们,信远斋还在。
信远斋还在,这令周刊记者非常吃惊,因为很多典故都记载了信远斋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已经关门了,怎么会又冒出来一个信远斋呢?记者决定去探个究竟。
记者:你知道信远斋在哪里吗?
路人1:不知道。
路人2:不知道
路人3:往西走。
路人4:那不就是吗?
顺着路人的指点,我们看到的是写着“朱子轩”匾额的文具店。
店员:对啊,我们这里就是信远斋。
记者:你们这里主要卖什么呢?
店员:主要是毛笔、水墨画。
记者:你们不是叫朱子轩吗?
店员:这个匾的背后就刻着“信远斋”
经过了解,这并不是我们要找的信远斋,而原来信远斋的店铺,已经成了一家皮影店。关于信远斋的往事,很多年轻人自然是不知道的,了解信远斋历史的人大多都是头发花白的老人了。
市民:那个时候不是每个人家都能喝上的,这么一小碗,按现在来算的话,是三块钱一碗,那个味道,现在的比不了。
记者:您现在还喝信远斋的酸梅汤吗?
北京市民:信远斋不是早都没有了吗?
在老一辈人的眼里,正宗的信远斋早已经消失了。可能他们还不知道,老字号信远斋现在正在经历着一次严峻的考验,一边是拥有商标却经营乏力的传人,一边是精通传统手艺却面临侵权问题的经营者。这是一个关乎老字号前途命运的案子,信远斋的未来究竟会怎样呢?它会不会像很多老字号那样消失在人们的记忆当中呢?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个案件的进展,继续关注老字号的命运。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