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全面股改第45批公司亮相,8家公司(上海7家、深圳1家)中,仅有3家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时,文山电力(600995)、广安爱众(600979)、莱钢股份(600102)、ST丰华(600615)、ST庆丰(600576)等公司表示,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征求证券交易所意见,股票自即日起停牌并将于近日披露股改方案。 此外,此前已经进入股改程序的石油济柴(000617)今日也披露了股改方案。
ST秦丰 折合10送2.99
ST秦丰(600248)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48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1288.2万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838股的转增股份,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则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53股的对价。同时 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种业集团将部分资产租赁给公司经营,期限三年,预计未来三年公司将合计取得6000万元租赁经营收益,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46股的对价。在上述方案实施完成后,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则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99股的对价。
种业集团承诺:根据《租赁协议》,在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种业集团承诺将位于大荔县沙苑地区的13947.75亩林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租赁给公司经营,期限三年。种业集团保证公司未来三年每年获得租赁经营收益不低于2000万元。如果经专项审计的租赁经营收益低于2000万元或其他原因导致租赁经营收益不能实现,不足部分自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由种业集团以现金补足。如果种业集团不能以现金补足的,或者租赁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不能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种业集团承诺将抵押的289.14公顷林地使用权无偿过户给公司,同时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
非流通股股东限售承诺:
1、种业集团就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后的出售承诺,在与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履行完毕前,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与公司租赁协议履行完毕之日起,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承诺期届满后,持有公司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在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5%,其后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0%。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条件遵照法定、法规要求。由于除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外,种业集团还通过将部分资产租赁给公司经营并保证租赁经营收益的方式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因此,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流通时需获得种业集团的同意。此外,未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还需满足“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处理办法”所提示的要求。
金瑞矿业 10送2.6
金瑞矿业(600714)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10465000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作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2.6股股份。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承诺遵守法定承诺义务外,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鉴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冶金进出口青海公司持有股份存在质押情形,金星矿业承诺若冶金青海未能在方案实施日之前成功解除其全部或部分质押的股份,不能正常支付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将代为垫付。
南方控股 送股+送现金
南方控股(000716)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南方控股大股东南方投资以注入现金和送股的方式实施对价安排,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不含广西投资和容州宾馆)仅以送股的方式实施对价安排,以获得所持有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本次股改方案的实施将使南方控股卸掉历史包袱,摆脱财务困境,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如下:1、南方投资在本次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向上市公司注入现金3700万元,在股改实施阶段再以送股的方式执行给流通股股东1577059股;2、南方投资注入现金增加了其他非流通股的权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不含广西投资和容州宾馆)同意从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中按其持股比例合计向流通股股东执行8544259股对价安排。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实施每10股流通股送1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计安排10121318股股份对价。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由200348623.84元增加到237348623.84元,每股净资产由1.12元增加到1.33元。以上测算未考虑税收影响,相关财务数据来自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自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G日)起,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如果在股权登记日前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则由受让方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转让方应执行的对价安排。
2、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前,将3700万元现金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保荐机构对该项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3、广西南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对于截止本次股改方案实施日未明确表示同意执行股改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由南方投资代为垫付,但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偿还南方投资代为垫付的股份,并事先取得南方投资的书面同意。
提出股改动议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石油济柴 10送1.5
石油济柴(00061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1.5股的股份。实现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即获得流通权,转为流通股。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履行法定承诺。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