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重 汽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重汽集团于 2006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160号《关于 同意豁免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会同意豁免 重汽集团因取得公司发行的6866万股新股,导致持股数量达到20576.35万股而 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