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统计数字纷纷“见光”:我国40个重点城市的成交住宅套均面积高达115平方米,有15个城市套均建筑面积高于120平方米。今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8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 有评论即指出,宏观调控没有起作用,这是房地产市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公然挑战”,深陷所谓的“倒70%”怪圈。
这些认识有失偏颇。
面积趋大,价格趋高,这只是市场的“应急反应”,不具有持续性。由于“国六条”和九部委十五条细则,都鼓励节约土地,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而限制大户型住房开发。市场有一种过激反应,以为将来大户型住房会成为稀缺品种,有能力购买的人群在一段时间内把关注点放在这里,也是正常的。其实,宏观调控政策并不完全封杀大户型,未来城市的住房开发中仍有30%以下的面积属于大户型,“稀缺”之忧似不必要,所以目前这种市场反应又带有非理性成分。
尤其重要的一点是,这些评论者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的时间。“国六条”是5月17日出台的,九部委十五条细则自6月1日才开始实施,它们几乎是在上半年即将结束时才开始发力。以上半年的市场统计衡量这些政策的效用,推理不合逻辑。从6月到现在的市场表现看,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经开始显示效果。现在全国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普遍下降,观望气氛浓厚,表明现在的房价缺乏成交量支持。相信经过这一“相持阶段”,房地产市场会逐渐恢复理性。所以要看这些政策的效果,起码要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考虑到房地产开发周期通常为两年至三年,起码也要到三年后,这些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才能全面得到检验。
房地产市场既事关百姓安居福利,也关涉金融安全和国家经济稳定,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必定是在种种权衡之后才能得出。对这个市场不能不调控,但又不可踩“急刹车”,搞“硬着陆”,以免带来其他不良后果。可以打个比方,房地产市场过热就像一个人生了病,现在开的“药”是“中药”,只能慢慢调理。以我们普通百姓的知识,这些药方都是有针对性的,有的“药”还比较猛,比如“强征二手房交易20%所得税”、“90平方米占70%”,但综合发挥作用还稍稍需要时间。那种“一针退烧”的想法虽然可以理解,却把问题想得过于简单了,真要实行起来说不定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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