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4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1日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2名(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同意12票,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同意12票,同意占100%);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报正文及摘要》(同意12票,同意占100%);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12票,同意占100%);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12票,同意占100%);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06年8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提名纪向群先生、高剑平先生、孔丽女士、徐明先生,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缪凯先生,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兵先生,苏州市苏州新区乐星工商实业公司提名周祥生先生;上海天迪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提名朱南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水土先生、陈传明先生、刘勇先生、马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2票,同意占100%);
    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06年8月30日上午9点
    会议地点: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
    ●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计投票制);
    ●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计投票制);
    ● 《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3)出席会议对象和登记办法
    ● 出席会议对象
    ①截止2006年8月22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
    ●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①社会公众股股东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③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④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06年8月28日(9:00-11:00,14:00-16:3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时需持有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未进行登记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也可出席会议)
    (4)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江苏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
    邮政编码:215011
    联系电话:(0512)68072571、68096185 传真:(0512) 68099281
    联 系 人:徐征、曾志军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1日
    附件:
    纪向群,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东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本科毕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苏州乐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高剑平,男,1957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曾任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苏州市乡镇工业局副局长,现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党委委员。
    孔丽,女,196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苏州新区计划财务部主任、苏州新区财政税务局副局长,现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徐明,男,1961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毕业,现在读苏州大学会计与审计专业本科。曾任苏州乐园度假酒店总经理,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副总经理,苏州百汇连锁店总公司总经理,现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党委委员、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缪凯,男,1962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师,浙江大学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现在读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任南通王府物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南通市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南通市投资管理中心主任,南通市计委主任助理,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朱南松,男,1966年11月出生,博士。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自1992年起从事证券投资工作至今,曾负责筹建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1993年参与创建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王兵,男,196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美.圣里奥大学MBA,中共党员。曾任装甲兵工程学院指导员、干部处干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人事部经理,中信深圳(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人事部经理,中国西南资源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
    周祥生,男,194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曾任苏州横塘乡乐星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苏州横塘农机厂厂长,现任苏州横塘乡乐星村、新区乐星村书记、社长、总经理。
    孙水土,男,193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中国科技大学近代力学系本科毕业。曾任苏州孔雀电器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电子工业局副局长,兼任苏州市电子学会理事长,专长于企业管理及电子信息产业,现退休。
    陈传明,男,1957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教授。法国布列塔尼大学社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博士毕业。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工作,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首席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起获国务院特殊津贴,曾先后出版、发表多部管理专著及学术论文,专长于企业组织与战略研究。
    刘勇,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注册会计师。曾任苏州第二电表厂主办会计,苏州东华电器成套公司财务主管,苏州仪表总厂主办会计,苏州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苏州天辰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副主任会计师,现任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专长于企业的审计、评估及管理咨询工作。
    马建华,男,1964年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毕业于苏州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生班、上海交大与加拿大特曼管理学院EMBA。曾就职于江苏省司法厅,1995年参与发起成立苏州正欣律师事务所,2001年发起成立江苏苏州苏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苏州市沧浪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成员。2003年1月被中国苏州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现任江苏苏州德翰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水土先生、陈传明先生、刘勇先生、马建华先生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1日于苏州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水土、陈传明、刘勇、马建华,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名人:孙水土、陈传明、刘 勇、马建华
    2006年8月11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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