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4日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九名,实际投票监事九名。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制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遵循了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日常管理等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