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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局负责人在解读修编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时指出,规划以实现城乡和区域的统筹发展为目标,明确提出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主副中心,建立由主副中心、新城、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城镇化,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据介绍,未来15年本市将规划建设11座新城、30个中心镇。
总体规划指出,中心城区是城市发展主中心。滨海新区核心区是城市副中心。新城是天津城市发展轴带上的重要节点,是各区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重要的功能区,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聚集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城镇发展的任务。
据了解,新城将按照中等城市标准进行建设,充分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划建设11个新城,分别为蓟县、宝坻、武清、宁河、汉沽、西青、津南、静海、大港、京津和团泊新城。
中心镇。《总体规划》将大寺、双港等30个发展基础好、区位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大的城镇确定为中心镇。
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确定一般建制镇重点发展为大城市服务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第三产业。(记者李贤 实习生戚帅)
(责任编辑:王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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