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维科精华
    股票代码:6001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新联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207号203室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207号203室
    联系电话:0574-8726008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5年8月15日
    特 别 提 示
    (一)报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后方可履行。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文意另行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公司 指宁波新联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维科精华 指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集团 指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新联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207号203室
    3、注册资本:3600万元
    4、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002007035
    5、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7、经营期限:10年
    8、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207号203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宁波新联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蒋微萍,持股比例为40%。
蒋微萍 其他个人股东
|40% |60%
宁波新联投资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蒋微萍 中国 浙江宁波 否 执行董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前后,本公司均不直接持有维科精华的股份。
    二、本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维科集团23.38%股份以35065497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为维科集团的第三大股东,持有维科集团23.38%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维科集团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后方可履行。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持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前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关联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有买卖上市公司流通股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已按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第六节 信息披露人申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新联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蒋微萍
    签署日期:2006年8月1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本公司与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