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中国永乐(0503)就最近报道评论其与北京大中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发出澄清公告。永乐确认,已于上周一(7日)接获北京大中提出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要求,但指北京大中未有向其知会有意没收按金1﹒5亿元人民币或作出申索损害赔偿。 永乐指,至今并未向北京大中作出正式回应,董事未就与北京大中日后之关系作出决定。根据永乐的中国律师初步意见,战略合作协议目前仍然全面生效及有效,北京大中无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亦无权没收按金。不过,永乐获悉具有合法权利申索领回按金。 永乐表示,现正进一步向法律顾问寻求意见,并正考虑其可选择的方案及建议采取的行动,包括对北京大中展开法律行动,强制执行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又或向北京大中提出索取损害赔偿及退还按金的申索。(ts)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