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安饮食
    股票代码:000721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万寿南路阳光小区湘园1-401
    通讯地址:西安市万寿南路阳光小区湘园1-401
    电话:029—87426776
    联系人:张晓荣
    股份变动性质:法人股减少
    本报告签署日期:2006年8月18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报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西安饮食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西安饮食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出让人: 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人: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饮食: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旅集团: 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贺晋军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3700万元
    主要业务和产品:金属材料(除专控)、建筑装饰材料(除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专控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销售;生物制品的开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管人员基本情况介绍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贺晋军 法定代表人 612101197609096049 中国 中国 否
总经理
张晓荣 财务负责人 610102197710243140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无相互持股关系,它们之间资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完全独立。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西安饮食一般法人股12,265,500股,占总股本的7.15%,为西安饮食第三大股东。
    二、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1、受让方情况简介
    西旅集团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6月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独资旅游企业集团,是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和资本运营机构,注册资本:13,000万元,公司以资产为纽带,由全资、控股、参股及合作企业构成。主营国际国内旅游服务、餐饮娱乐、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旅游商品开发经营、旅游客运及其他相关业务。
    本次股权转让所需资金全部为收购人自有资金。收购人在本次股权转让中所涉及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尚无改变西安饮食目前的主营业务或对主营业务做出任何重大调整的计划,尚无对西安饮食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的计划,尚无对西安饮食现有的经营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2、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6年8月17日,本公司与西旅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本公司持有的西安饮食的一般法人股4,096,425股,占西安饮食总股本的2.39%,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4,337,487.5元。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占用西安旅游资产或资金,不存在对西安饮食未清偿的负债和未解除的西安饮食为本公司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西安饮食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西安饮食8,169,075股股份,占西安饮食总股本的4.76%。
    五、其他情况
    1、上述股权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也不存在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各方没有就股权行使作其他安排。
    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持有的西安饮食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在协议签订后本公司将拟转让股权质押给西旅集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权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买卖西安饮食挂牌交易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本公司与西旅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晋军
    200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