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石河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文件
,对石河子电网销售电价进行调整:1、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不作调整外,
电网内其它各类用电销售电价平均上调1.95分/千瓦时;2、调整大工业基本电
价。 按最大需量由现行22元/千瓦/月调为30元/千瓦/月;按变压器容量由现行
15元/千瓦/月调为23元/千瓦/月;3、公司自行消化新增成本2798.95万元(含在
维护费中消化新增成本1200万元)。上述电价调整自2006年8月25日抄见电量开
始执行。
    同时,公司接有关通知文件,对工业用汽价格进行调整:1、工业生产用汽
价格由现行15元/吉焦调整为17.5元/吉焦;2、在未调整供暖价格前,供民用采
暖(包括学校、医院、幼儿园、商场、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用汽仍按15元/吉
焦执行。上述调整价格于2006年8月25日抄表汽量执行。
    根据公司对下半年供电及工业用汽量的预计,本次电价及工业用汽价格的
调整后,预计可增加收入59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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