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构投资者的集合信托计划将可突破200份信托合同的限制
    昨日多家信托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证实,银监会近日正式下发了《集合信托创新试点建议》的文件,其中提到,针对机构投资者的集合信托计划将可突破200份信托合同的限制。 此外,异地信托业务可以进行私募形式路演,信托产品有望进入银行间市场发行。
    据了解,连续两年被银监会评为A类的信托公司和部分B类信托公司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有关人士预计,首批获得政策优惠的公司应在10家左右。
    200份合同限制被突破
    有信托公司负责人昨天透露,《建议》中提到,针对机构投资者的集合信托计划将可突破200份信托合同的限制。但是机构投资者需要满足净资产超过200万元、单个合同起点超过100万元两个条件。针对个人投资者的信托产品,则依然要严格遵循200份的限制。
    针对异地业务,《建议》中规定,异地业务可以私募形式路演。此外,信托产品还将有望进入银行间市场流通。
    据了解,只有连续两年被银监会评为A类的信托公司和部分B类信托公司,能分享上述优惠政策。2004年银监会曾经评出8家A类信托公司,他们分别是中信信托、中诚信托、上国投、华宝信托、华信信托、对外经贸信托、平安信托、联华信托。除A类信托公司外,连续两年排名靠前的B类信托公司也将享受此项优惠。
    业内希望更多优惠
    业内人士认为,信托产品发行不能超过200份,一直是制约信托行业发展的瓶颈。由于有200份的限制,目前单个集合信托计划的平均筹资额度只有1亿元左右。筹集资金有限迫使信托公司不得不放弃一些优秀且需要巨额资金的项目。一信托经理认为,进入银行间市场流通是业内期盼已久的心愿,为信托产品更加市场化创造了条件。
    但对上述观点,一A类信托公司人士持有不同看法。他认为,针对机构客户的信托产品,能否推行异地推介和突破200份限制,意义不是很大,因为针对机构客户投资者的信托计划合同很少超出200份,而且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合同也没有突破200份。针对机构客户的信托产品,机构不会到银行窗口购买,信托公司一般会采取登门拜访或一对一的形式进行宣传推介。
    针对信托产品可在银行间市场挂牌销售,该人士认为,这对信托产品的销售来讲,是一个很好的渠道,但是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若信托产品进入银行间市场流通,交易所的披露制度、产品规则等还需要做些改动。
    一信托公司经理建议,对部分标准化的信托产品实行公募,对部分特色鲜明的信托产品依旧实行私募,以保留产品的个性和创新点,毕竟私募本身为信托一大特色。也有信托人士呼吁放开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异地业务。有关法规规定,信托公司开展异地信托业务必须满足“提足全部准备金,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且异地资金信托“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高门槛的存在使得众多信托公司被挡在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