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节能税收优惠政策,报国务院审批。 这份名为《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提出,要研究建立促进能源节约的燃油税收制度,以及控制高耗能加工贸易和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的有关税收政策,拓宽节能融资渠道,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同时,抓紧研究并适时实施不同种类能源矿产资源计税方法改革方案。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变化情况,适当提高有关资源税征收标准;各类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的资金投入;要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决定要求发改委将「十一五」(2006至2010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分解落实到各?⒆灾吻⒅毕绞校〖度嗣裾勘曛鸺斗纸饴涫档礁魇小⑾匾约爸氐愫哪芷笠担敌醒细竦哪勘暝鹑沃啤? 根据决定内容,节能工作重点将集中在6个领域,其中最重要是在工业领域。必须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