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贷款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阳市白云区支行贷款1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叶湘武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00 万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1.6%)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阳市分行白云区支行、第一大股东窦啟玲以其持有的公司600 万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4.98%)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阳市白云区支行,共计2000 万股为公司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期自2006 年7 月31 日至2007 年7 月31 日。
    以上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6 年8 月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 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