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8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鞠淑芝委托董事长龙长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龙长生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浦东分行申请续借人民币2000万元的议案:公司向工商银行浦东分行申请续借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所拥有的良友大厦首层甲部、13层、22层部分(共计面积2704.03平方米)作抵押担保,并由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原2006年7月11日临2006-009号公告的《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浦东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董事会决议,现由于双方在申请条件上未达成一致,不再执行上述借款,故该决议失效。
    三、公司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