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06年7月29日和200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的更正公告》,由于议案2、3表决涉及累积投票制,现对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作进一步说明,详见附件1。 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8月25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370 三房投票 29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G三房巷 1 审议《公司2006年度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1元
2 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选举非独立董事 议项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卞平刚 2.01元
议项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卞复侯 2.02元
议项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卞林安 2.03元
议项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何红波 2.04元
选举独立董事 议项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志宏 3.01元
议项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国泉 3.02元
议项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刚 3.03元
3 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议项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卞汝庆 4.01元
议项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卞国宏 4.02元
4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元
5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元
6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元
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元
8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9元
9 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发行股票种类 10元
每股面值 11元
发行数量 12元
发行对象 13元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4元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15元
发行方式 16元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17元
增发股票决议有效期 18元
关于本次增发完成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由增发后全体股东享有的议案 19元
关于增发新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20元
1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A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21元
11 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22元
12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3元
    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其议项1(卞平刚先生)对应的申报价格为2.01,依此类推。每位股东拥有的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4,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选举独立董事时,其议项1(方志宏先生)对应的申报价格为3.01,依此类推。每位股东拥有的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其议项1(卞汝庆先生)对应的申报价格为4.01,依此类推。每位股东拥有的对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2、 表决意见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对应的申报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3、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操作
    本公司发行的为A股。股东如对本公司的议案1(公司2006年度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370 买入 1元 1股
    对于议案2、3,股东如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志宏先生进行选举,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370 买入 3.01元 (此处填选举票数)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于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不纳入表决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