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就被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龙公司”)起诉一事,发表说明。
下面是《情况说明》全文。
近来,一些人士询问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龙公司”)起诉本所一事。 为避免坊间误导和猜度,现说明如下:
一、科龙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合法有效,已经实际履行。本所律师未代表任何个人出席起诉书所称的行政处罚听证会。科龙公司与顾雏军因同一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不是利益冲突双方。起诉书所述内容与事实不符。
二、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与协调下,全国工商联配合广东省政府推动科龙公司重组。本所律师受邀参加重组工作,依法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为实现保护科龙企业、品牌、职工、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组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全国工商联、广东地方政府和海信集团等有关各方的充分肯定。
三、本所一贯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秉乘勤勉尽责、竭诚服务、追求公正的宗旨,依据事实与法律处理客户关系和委托事务。对于科龙诉讼的问题,亦会合理合法、客观公正地妥善解决。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