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集团")就股权收购事宜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71号《关于同意豁免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新天集团因增持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至198,678,119股(占总股本的42.2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协助转让各方及时办理股权过户等事宜。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