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9月4日在浙江省东阳市横店东磁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001,500股,占公司总股份180,000,000股的66.67%。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时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保荐机构代表和保荐代表人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制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0,00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0,00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郭晓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3、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