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偏远的西部贵州到繁华的上海滩,发生在长征电器(600112)与上海华明之间的故事不仅悬念丛生、扑朔迷离,而且可以说是惊心动魄。就连身处漩涡中心的“银河系”掌门人潘崎也说,“等到案子了结之后,我一定要把它拍成电视连续剧,20集电视连续剧。 ”
由于篇幅有限,在此只能先简单介绍一下“剧情”:
1966年,29岁的肖日明作为技术骨干从上海到贵州遵义支援内地三线建设。1979年,调入长征电器,担任长征电器一厂总装车间技术室副主任和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1981年被派往德国MR公司对M型、V型有载分接开关技术考察学习,1982年担任从德国MR公司引进M型、V型有载分接开关技术的领导成员之一。
1983年,在原机械工业部拨款175万美元的基础上,长征电器自筹500多万元人民币,从德国引进110伏、220伏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M型、V型有载分接开关全套制造技术,并签订了相关排他性保密合同。
1984年8月初,肖离开长征电器,在江苏吴江开关厂担任总工程师,研制V型开关并投放市场。
1987年,肖日明离开吴江,先后在上海凤县汇丰开关厂、上海工程咨询研究中心、上海华明开关厂工作。
1990年,吴江开关厂起诉肖日明和上海工程咨询研究中心侵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者补偿吴江开关厂30万元人民币取得继续生产权。
1991年肖日明之子成立华明工业电器科技公司,并于1995年买断华明开关厂,成立了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995年,长征电器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几乎拥有国内高压有载分接开关100%的市场份额。1997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0日,银河集团与旗下企业分别受让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零价格”入主长征电器。
2005年5月30日,长征电器以引进技术被肖日明窃取,企业利益被侵害为由向贵州省工商局投诉,并请求保护。
同年7月14日,贵州省工商局正式立案,成立专案组进行大量取证,并出具报告指出:长征电器为MV技术合法权利人。截至2005年7月,上海华明利用该项技术生产销售高压有载分接开关产品,销售总额超过11亿元。
9月,该案以“肖日明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移交贵州省公安厅。
9月20日,遵义市公安局决定对“肖日明及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进行立案侦查,成立“9·20”专案组。
11月,肖日明赴美“考察”。长征电器监事、原销售部副经理李杰斌向媒体曝光称,公司涉嫌虚构利润,且第一大股东与第三大股东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12月19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肖日明。
12月20日,上海华明在《贵州日报》上刊登大幅广告,“向全国招纳员工若干名”,并注明“本广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12月20日,知名维权律师严义明以“小股东”的名义发出公开信,要求长征电器对此前媒体所报道的诸多问题予以答复。这些问题包括,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第一大股东与第三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2006年1月9日,严义明以小股东身份和李杰斌前往中国证监会举报长征电器虚构销售合同,虚增利润。
同年3月16日,严义明再次前往中国证监会举报“银河系”旗下G银河000806对其2004年年报进行虚假陈述,虚增利润的问题。同时要求证监会复查长征电器2003、2004年度涉嫌虚构合同及销售利润问题。
6月13日,银河科技发布公告,承认虚增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两周后,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高管给予公开谴责:银河科技存在信息披露严重滞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5.65亿元的问题且未及时披露;公司2002年、2003年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虚增净利润4300万元;2004年公司虚增销售收入15170万元、虚增净利润4895万元。
7月28号,证监会正式复函严义明,认定长征电器不存在其举报的问题。
8月12日,上交所公开谴责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潘琦的一致行动人苏州银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季秀红、潘勇、高维凤等通过交易所购买长征电器股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8月16日,银河科技称,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问题”被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立案调查。
8月29日,针对多家媒体报道,上海华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已经以侵犯名誉权起诉了银河系掌门潘琦。同日,因证监会否认长征电器业绩造假,严义明被长征电器要求道歉。
事实上,全面审视这场绵延一年多的缠斗,两起维权案的脉络就会逐渐清晰:一是长征电器对竞争对手上海华明“窃取商业秘密”的维权;一是严义明代表中小股东举报“银河系”违规的维权。
这两起维权原本应该各不相干。只是在潘琦等人看来,后一维权行动是出自“有组织有策划”的预谋,上海华明是“幕后黑手”。一是律师严义明与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有关联,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华明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就肖日明侵犯商业秘密罪一事为上海华明出具过法律意见书;二是上海华明以重金为诱饵,多次收买长征电器管理人员,企图非法收集长征电器的信息。充当“深喉”的李杰斌辞职后曾在上海华明任职,而严义明突然发难和上海华明登广告反击的时间上又如此巧合。
9月4日,严义明向媒体否认了上述猜测。他说,举报完全是出于维护证券市场更加公开透明,全无个人名利的考虑。他甚至动情地说,自己推动法制进步或者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心不会有任何反复,并愿意为此付出任何牺牲,包括生命。对证监会的结论,他仍表示不满,第一次举报后仅两个工作日,贵州证监局就给出了否认的回复;第二次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回复内容过于简单,也难以令他信服。因此,他已经向国家信访总局提出重新复核的申请。
从维护证券市场角度而言,相信多数人都会对严义明的举报予以理解。在暗箱操作不断,没有辩方举证、集团诉讼的中国证券市场,能出现这样一位为中小投资者仗义直言的维权律师,的确难能可贵。如果真如其所说,背后没有任何利益关系,那么也可以说是投资者的一件幸事。对于上市公司和监管部门来说,也没有必要去怀疑其背后的动机,而应持欢迎借鉴的态度,不断改进自身不足。
从“银河系”的表现来看,对此显然认识还有待提高。一方面要“以棒止谤”,强令对方低头道歉;一方面对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满不在乎。用潘琦的话说,自己“的确是犯错了”,“买股票是为了股改能通过”,“做假帐是为了发转债”。对于这些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何以能如此轻描淡写呢?
在肖日明涉嫌侵占商业秘密的问题上,双方也各执一词。如长征电器认为,20多年前肖日明是“偷取”了长征电器的有关图纸资料,涉嫌侵占商业秘密。上海华明则认为肖日明只是带走了两张作废图纸和工作日记。长征电器称,1983年6月,遵义市公安局通过侦查,从肖家查获其窃取收集的M型、V型开关关键模具图22套、46付、585张。1985年肖日明被开除党籍;1986年,长征电器一厂对肖日明做出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两年的处分。1988年,长征电器一厂,做出开除肖的决定。
上海华明则搬出时任国家机械工业部电工局局长的周鹤良作为见证:“这些图纸1981年已被扩散,不能认为是商业秘密”、“肖日明离开长征电器赴吴江开关厂是1984年经过机械部电工局办公会议决定的,而且推荐他去的人就是我”、“在我看来,肖非但不是一个窃取图纸的罪人,而且还是把中国有载开关推向市场的功臣。”也有专家认为,计划经济时期共享的“技术成果”并非今天的“商业秘密”,如果肖是1984年获取的图纸,不能适用1993年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不能适用1997年的刑法。
肖日明能否入罪,最终需要司法部门来裁决。对于媒体来说,偏听于任何一方都可能掉入“陷阱”。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