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9月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的议题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传真方式书面通知各位董事。 仇向洋董事、王若钉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与日本昭和制陶株式会社合资设立南京昭和陶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淳南路109号,经营期限为十年。公司经营范围为:抗菌陶瓷及其他特种陶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双方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出资。
    公司出资额为1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0%,以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及货币出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设备已经南京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宁信评[2006]第03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昭和制陶株式会社出资额为1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0%,以进口二手设备及货币出资,二手设备双方协商价格为78万美元,进口后由专业的检验及评估机构检验估价之后作为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出资。
    特此决议。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4日
    附件: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宁信评[2006]第033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宁信评[2006]第033号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贵公司申报的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贵公司对外合作提供资产的价值参考。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04月30日。评估范围为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陶瓷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现场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对生产设备和房屋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
    经评估计算,本次申报的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04月30日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陶瓷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的评估价值为1963.46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陆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本报告有效期自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至二零零柒年四月二十九日,预期结果自然失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陈瑶清
    签章注册资产评估师:陈瑶清
    签章注册资产评估师:郑庆荣
    南京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