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9月6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 持有本公司237,359,666股,占总股本的30.24%)提供的《证券质押登记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说明书"显示,赛格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179,833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7%)质押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质押的股份已从2006年8月22日起冻结。在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股权质押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