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农产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9月12日实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中,深圳市国资委作出如下承诺:
    在农产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十二个月的最后五个交易
日内(即2006年9月5日至2006年9月11日的五个交易日),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股东有权以人民币4.25元/股(该价格将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时作相应调整)的价格将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
    2005年9月12日至今农产品公司未实施过分红、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投资者出售所持有股份给深圳市国资委的价格为每股4.25元(人民币)。
    风险提示:农产品2006年9月7日收盘价为:10.62元/股,高出深圳市国资委承
诺价格的1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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