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国家税务总局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7月1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人民币.下同)上调到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 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前一项重要的政策调整,有利于缩小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逐步实现公平竞争。据有关部门的测算显示,这一政策的实行,将减少今年企业所得税收入120亿元。 目前,外资企业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工资支出允许全额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比外资企业高近10个百分点,工资扣除政策差异是重要原因之一。(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