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通知本公司,为实现强强联合,壮大丰原集团资本实力,转换管理机制、引进优秀人才,进一步将丰原集团做优做强,使丰原集团在生物能源、生物化工领域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引领全国的生物能源领域的发展,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蚌埠市政府”)同意蚌埠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市国资委”)拟对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丰原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新”)。 2006年9月9日下午蚌埠市政府和中国高新签署了框架性《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蚌埠市政府决定依托丰原集团与中国高新进行战略合作,同意中国高新以现金方式向丰原集团实施增资。实施增资扩股后,蚌埠市国资委占丰原集团总股本的40%,中国高新占丰原集团总股本的60%。具体合作内容由协议各方另行订立协议予以约定。
    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高新是直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注册资本为239,324.3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A座2304号,为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之一,重点投资生物工程、医药、新材料、精密机械及有色金属加工等行业。截止2006年6月30日,中国高新总资产为50多亿元,净资产为28.28亿元,实现净利润1,585万元,拥有全资、控股企业20家,参股企业56家,遍布沿海地区和中西部省份,已经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专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国有投资集团公司。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