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规定,现将公司有关重大经营合同事项公告如下: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于2006年8月底与南非PMC公司就签订长期采购合同事项达成一致,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总金额预计为189,450,000美元,约合15亿元人民币。
    南非PMC(Palabora Mining Company Limited)公司是一家在约翰内斯堡上市的矿业公司,磁铁矿是该公司三大主营业务之一,该公司生产的铁矿砂具有品位高、杂质低、粒度好的特点。该项目对本公司铁矿砂大商品战略有着重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建立稳定优质的铁矿砂进口货源,有针对性地开拓特色产品市场,对于本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有积极影响。
    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