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召开的“2005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再一次让公众的视线集中到了新能源的利用上。在我国的能源危机日渐凸现的今天,建设节约型社会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并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实现中国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间降低20%左右的目标;其中的一大举措就是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那么,如何恰当地处理常规能源开发与可再生能源利用之间的关系?如何推广即将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人民网记者就此专访了来京参加大会的我国太阳能“龙头”企业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先生。
正视能源紧缺现实 算好能源“加减法”
中国能源生产和消费均居世界前列这已被国人认识到。2003年,我国煤炭生产量达16.67亿吨,而煤炭供应仍呈现局部紧张局面;今年,在国际油价上涨的情况下,诸如广东等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一度出现柴油等成品油短缺现象;而在电力方面,全国仍有20多个省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拉闸限电现象。
面对如此紧张的能源形势,究竟是应该继续增加常规能源的开发力度,还是应该强化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这二者的关系在黄鸣看来就是“做能源加法”还是“做减法”,解决中国能源问题就是要算好“加减法”。
黄鸣的观点是“做减法”。他认为:在能源紧张的时候,我们如果一味地“做加法”,比如增减电厂,扩大装机容量之类的,这实际上是在饮鸩止渴。事实为证:2004年,我国电力装机总量达到4.4亿千瓦,居世界第二位。一年新增装机5050万千瓦,相当于一年新增一个英国和两个瑞典装机容量,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最快的电力建设速度。但遗憾的是,目前的电力缺口仍然十分惊人。而电厂消耗的煤炭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另外,燃煤发电的能量转换效率比较低,造成的环境污染却相当严重,在此情况下“做加法”无疑是雪上加霜。
而“做减法”不仅会缓解能源紧张,还可以取得环保的社会效益。他说:“采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开源与节流并重,开源是开拓可再生能源,而不是常规能源,用可再生能源减掉常规能源,一出一入,收益不止双倍。”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很大,“做减法”的空间十分广阔。据测算,在今后20至30年内,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可再生能源预计每年可达8亿吨标准煤。仅以太阳能为例,“做减法”的空间非常广阔。比如: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热水饮用、做饭、洗澡和洗衣等;冬天取暖,夏天空调制冷又得还要通过加热的途径获得;发电也需要加热得到的高温高压的水蒸气;其他工业热利用等。如果把这些热利用全部“做减法”,用太阳能替代,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非常惊人的。
为《可再生能源法》寻找一位代言人
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指标是: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低于5%,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低于10%。作为该法案的提出者之一,黄明领军的皇明太阳能集团正不遗余力地为太阳能的推广而尽力,这种推广不仅仅是科学知识的普及,还有太阳能行业的健康发展。
黄鸣的建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在即,如果能为其找到一位代言人,将加快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深度和速度。”他的设想是,在《可再生能源法》即将生效之际,借助市场化的手段来推动该法的普及,使之直接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相联系,从而使老百姓更容易理解,也更愿意支持。他表示,皇明集团将把该法的普及作为自己太阳能科普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成立普法团全国巡回活动等一系列举措。比如现场展示、知识问答、有奖竞猜等,同时与太阳能具体应用甚至太阳能产品服务相结合。
他认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代言人独特的人格魅力,可以把法律条文拟人化,普法别开生面,印象自然相当深刻。许多企业采用形象代言人,甚至有的城市也采用形象代言人,效果都还不错。只要形象代言人选的好,将为内涵和意义做出最好的诠释。
实际上,皇明正是太阳能光热行业的代言人。仅从科普上说,远在10年前,在中国消费者大多不知道太阳能为何物的时候,皇明就启动了声势浩大的太阳能科普万里行,科普车队行程总计8000多万公里,太阳能科普报发行逾千万份,建立了上百个太阳能科普元,有力地启蒙了中国太阳能产业。
如今,太阳能在中国不仅为公众知晓,而且太阳能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也大大提高。黄鸣介绍,发达国家太阳能的开发与利用绝大部分是依托国家政策在发展,而且市场在逐步萎缩;而我国目前太阳能热水器总占有量是世界的76%-78%,年推广量1000万平方米,是欧洲的两倍,北美的4倍多。
皇明在不断普及太阳能知识的同时,也不断地加强自身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服务水平等方方面面的能力,力求领跑国内太阳能光热应用行业。黄鸣理想中的皇明是要成为中国太阳能综合利用的一面旗帜,世界太阳能产业的标杆。而这个梦想不久就会成为现实。 (责任编辑:宿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