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托管湖南长沙标志商务型酒店的议案》及《关于郑州经三路经济型酒店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经与相关合作方签定协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披露。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2006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公司董事张保中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托管湖南长沙标志商务型酒店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郑州经三路经济型酒店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托管湖南长沙标志商务型酒店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湖南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咨询协议》、《产权式营销服务协议》、《酒店委托管理协议》。
    (一)、基本情况:
    长沙标志商务型酒店为拟建五星级标准酒店,位于长沙市湘府路与青园路交汇处,建筑面积36000m2,设计客房433间(套)。
    酒店由湖南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本公司与湖南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为其提供工程咨询、产权式酒店营销服务,并托管湖南标志商务型酒店酒店。预计竣工开业日期为2008年10月。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本公司为湖南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长沙标志商务型酒店项目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工程咨询服务时间为:协议签署日起,至2008年10月1日止。
    工程咨询收费:30万元人民币
    2、提供产权式酒店营销服务
    本公司为湖南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长沙标志商务型酒店项目提供产权式酒店营销服务。
    产权式营销服务收费:按产权式酒店实际销售额的2.5%,收取服务费。
    3、酒店托管
    托管方式:由公司全权托管长沙标志商务型酒店。
    托管范围:长沙标志商务型酒店所属全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辅助配套资产。包括36000m2(以最后房产登记为准)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
    托管期限:自酒店开业日期起,托管期限10年。
    托管费:本公司按酒店营业额3%及经营利润的3%收取托管费。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采用“非投资型托管方式”,托管湖南标志商务酒店,并于项目前期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预计服务收费为530万元,酒店托管收益预计为270万元/年,对公司业绩产生良好影响。
    2、本项托管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长沙市区的酒店市场布局,托管风险小,可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郑州经三路经济型酒店项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河南中业房地产公司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郑州宏都大厦。公司将投资500万元进行改造,经营经济型酒店。
    (一)、基本情况
    宏都大厦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79号,经三路与东风路交汇处,毗邻农业路经贸金融中心。租赁面积为7855.69平方米,可设计客房169间。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租赁宏都大厦,年租金181.09万元,每三年按6%递增,至228.62万元/年时,不再递增。租赁期限20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公司第二家经济型连锁酒店,预计于2007年1月正式营业。
    预计酒店正常年份年净利润150万元。
     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