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9月15日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吴言、张劲松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陈贵才、许剑浩因公务未能出席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进行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秀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持有的大庆市新华沥青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行转让的议案。
    公司持有大庆市新华沥青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将其中44%的股权转让给郑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84万元。本次转让后,公司持有大庆市新华沥青有限责任公司5%的股权。
    特此公告。
    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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