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9 日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有关事项的批复》(吉国资发产权 [2006 ]214 号 ),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