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的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全国已经在11个省份开始了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工作,这次统一登记拟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界限。这次户籍制度改革要实现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的限制。 这是自1958年以来半个世纪内一直实行城乡户口分割制度的一个新转折,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制度突破,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城乡的一体化进程。但必须认识到,户口统一以后的农村经济建设的跟进还是旷日持久的,半个世纪内城乡严格分隔的户籍制度不只是户籍本身的分隔,更重要的在于城乡文化的分隔以及基于制度基础之上的城乡经济基础的落差,进而形成了两种不同身份的居民:城市居民和农民。
城乡户籍统一是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
城乡户籍统一是实行城乡户籍分割制度的半个世纪以来对人口在地域间自由流动制度的一种复归,很多人对城乡户籍分割制度发表了意见,大多数人在谈及城乡户口分割的问题时往往抱着一种批判的态度。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站在目前的角度看问题。实际上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实行城乡户籍分隔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当时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解决经济问题,在当时消费品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必须实行与计划经济体制紧密相关的政策制度,城乡户籍分割制度就是所有政策中的一个。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可以集纳有限的物质财富发展国民经济急需发展的方面,可以通过有偏向的制度设计将农村的资源通过不等价交换方式支援非农产业以及城市建设的发展,所以城乡户籍分割制度的整个过程体现了优先发展城市的思想。
虽然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种制度起到过重要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永远持续下去。随着经济进步和市场在资源配置资源过程中的基础作用的加强,这种制度越来越不适合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削弱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城市化进程;遏制了消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加剧了城乡割裂,阻碍了城乡统筹。城乡户籍分割制度不仅表现在城乡经济发展上的制约作用,还表现在依托户籍制度的权利与福利,包括:就业问题;受教育的机会;社会保险;房屋所有;公共设施等。非农户口的居民比农业户口的居民享有更多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这使得半个世纪以来具有偏好的、本来非常不公平的制度设计被人们视为必然。偏离公平的制度设计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的进程,尤其是城乡一体化进程,城乡之间的经济落差越来越大。为了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在多种方面权利的一致以及保证城乡经济高速发展,进行城乡户籍的统一是非常必要的。
但需要清楚,户籍统一并不能马上实现之前所期望实现的种种城乡差别问题,在户籍统一后很长时期内还会存在与户籍统一前一样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城乡文明不对称造成的乡城人口迁移;其二是农村居民对计生制度的破坏。
文明不对称造成的乡城迁移还会长期存在
农村人口为什么要迁移到城市?很多人从经济学方面给予了解释,这固然重要,但经济是惟一的原因吗?当然不是。我以为,除了经济的原因外还有文明不对称的原因。什么是文明不对称,可以这样讲,文明不对称就是头脑中存在的文明与身体所享受的文明的不一致。城乡的小孩是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文明中成长起来的。在计划经济时期这句话可能包含的内容更加宽泛,即除了精神文明外还有物质文明问题。目前经济水平下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许不是物质文明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说城乡文明的不对称,主要是精神文明层次上的。
城乡的小孩从一出生就由于处在不同的环境中而开始接受不同的文明,这对他们日后的发展产生的影响非常深远。虽然城乡的小孩处在两个不同的物质环境中,但传授其知识的教科书却是从城市文明的角度来对他们进行熏陶的,所以城乡的小孩从一进学校开始接受的都是城市文明的教育,但对生活在农村的孩子而言,课本上所讲的与其所身体力行的完全是两回事,他们对城市文明是陌生的。在这种模式的多年教育中,他们感觉到城市的生活方式优于农村,并且这种生活方式是他们所向往的。中学毕业后这个群体中的一部分通过高考的途径进入了城市,他们的梦想成为了现实。没有成为大学成员的部分由于其接受的教育与农村的生活方式是相悖的,他们觉得并不能在农村找到自己的定位,于是不管成本有多高,也要将自己融入城市文明,这部分人成为了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主要推动力。城乡文明的不对称使得农村的青壮劳力源源不断地进入城市,在人口迁移中为城市的发展补足了劳动力资源。所以文明不对称与经济利益驱动在乡城劳动力迁移过程中发挥着同等重要的作用。
对计生等制度的破坏不能解决农村养老和农民地位改变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劳力择业范围的拓宽,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农业转到非农产业,与此相伴生的诸多农村问题开始产生,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农村养老问题。工业大生产劳动方式的重大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者作为养老义务承担者的角色,家庭赡养和生活照料功能随之受到削弱。农村的青壮劳力几乎全部成为流动人口,青壮劳力赡养父母的责任与流动就业之间产生了矛盾,这些青壮劳力闯事业的时期正是其父母进入老龄阶段的时期。按照传统经济思想,这些青壮劳力应该守候在父母的身边让父母免除老年生活之忧虑,但是竞争的市场经济和强烈的事业需求迫使青壮劳力不得不离开家乡到异地择业,因此父母与子女的异地生活就成为不可避免,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父母的养老就成为问题。
新一代农民看到了这样的经济发展现实,在生育观念上就不能接受城市人的独生子女观念。他们必须打破这种政策约束生育至少两个孩子来解决自己老年时期的生活困扰。但是经济发展的现实并不会与这些人的预期完全吻合,子女成人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冲破农村文明而融入城市,农村居民对生育制度的破坏并没有实现其养老预期,相反却为城市提供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这个劳动力群体的内部竞争维持了一个相对低水平的工资。由此,“廉价劳动力”问题并不会因为城乡户籍的统一得到缓解,相反会得到加强。低工资水平又决定了其在社会中的地位不能处于高层,所以农民虽然有了城市户口,但较低的社会地位还可能持续相当长的一个时期。
户籍统一进一步削弱土地保障作用,使农民失业显性化
在农村社会保障一时难以建立的条件下,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实际上由土地来承担,即所谓的土地保障。在目前的条件下,还不能找到一个替代性的办法用以替代土地给农民所提供的保障。应该说在不存在普遍的替代性就业渠道的情况下,土地对于维持农民基本生存的作用非常重要。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就业已经成为一个普遍问题的情况下实行了城乡户籍的统一,是不是会加大政府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的权利?如果说在城乡户籍分割的条件下政府从农民那里征用土地还存在一些顾忌的话,那么,户籍统一后这些曾经存在的顾忌是不是会全部消失。如果是这样,户籍统一对农民来说是陷阱,对城镇居民来说才是真正的福利。
所以,很多专家在论证这个问题时将自己的态度表明为:城市化是城市人的城市化而不是农村人的城市化。按照这个逻辑,会使得更多的农民成为失业人口,并且使得农业人口的失业由隐性变为显性。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乡村的教育水平、就业机会、物质生活条件、享有的权利都基本与城市人口相当的时候,农民与城市的划分就不再局限在户籍上,而是真正实现了地域和职业的划分: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就是农民,而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则是城镇人口。这时人们选择职业完全是根据个人需要,而不是歧视性的制度安排。
要之,户籍统一背后还要跟进的就是制度建设,虽然户籍统一了,但还需要制定保护农业的相关政策(农业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实行政策性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够通过户籍统一真正实现城乡平等。以往每一次政策的制定都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所以这次政策的大调整不免会使人产生这样的行为预期,农民需要真正的内涵上的平等,而不是外在意义上的平等。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