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海尔集团公司(控制公司36.84%股权,
下称"海尔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青岛海尔空调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196万美元)75%的股权、合肥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80%的股
权、武汉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150万元)60%的股份及贵州海尔电器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990万元)59%的股权,根据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的本次交易
合同,标的股权的定价以上述四家公司的评估值为基准,按海尔集团所持有的股
权比例确定标的股权的总价为705970343.68元,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标的股权
评估值与股票发行价格4.97元/股的比值,即142046347股人民币普通股。
    拟收购的四家公司自2006年7月1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海尔集团按其
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的损益一并转让给公司,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
期间形成的按海尔集团所持股份应享有的净利润分配由海尔集团享有。
    海尔集团承诺其拟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予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尔集团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增至43.54%,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有权部门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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