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将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行业扩大至8个,新纳入黄磷、锌治炼两个行业。发改委要求各地成立由省级入民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确保自今年10月1日起,对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公告表示,将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今后3年内,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至较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50%左右的水平,提价标准由现行的0﹒05元(人民币.下同),调整为0﹒2元,而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则由现行的0﹒02元调至0﹒05元。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标准。 另外,公告亦要求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严格执行对企业自备电厂的收费政策。除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的自备电厂外,严格执行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缴纳三峡工程建设金、农网还贷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随意减免。 公告称,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利于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cp)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