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目前租用大股东的切片生产线,上半年切片销售额约为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31%
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春晖股份(000976)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公司6月份的破产申请作出裁定书称,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公司破产清算组接管债务人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公司。
春晖股份表示,由于公司目前租用第一大股东的切片生产线生产切片,公司主营产品涤纶丝的原料全部由该生产线生产产品供应,2006年上半年公司涤纶丝的销售总额约为5542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8%;同时,该生产线生产的产品部分对外销售,2006年上半年切片销售额约为30003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1%。该生产线租赁合同期限为2006年12月31日,存在因第一大股东破产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极大影响的可能。目前,公司正与有关方面积极磋商,力争将开涤集团破产清算事件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
同时,春晖股份还表示,开涤集团的破产清算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也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但公司在资金往来、供销关系、担保等方面不存在与开涤集团的联系,也不存在除前述生产线租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化以外因开涤集团破产而导致的风险或潜在风险。 (责任编辑:刘雪峰) |